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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乍浦分院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4 09:37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乍浦分院项目

嘉兴市嘉兴港区市场路南侧、规划陈山路东侧,规划黄山路西侧,横山泾河道北侧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为新建项目,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乍浦分院位于嘉兴市嘉兴港区市场路南侧、规划陈山路东侧,规划黄山路西侧,横山泾河道北侧,总建筑面积约24225m2,设计总床位数99张。设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含生化、免疫、血常规、CRP、尿干化、尿分析、血凝、血流变、白带常规、大便常规,其余委外检验)、医学影像科(含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本项目设有食堂,不设发热门诊等传染病科室,不设洗衣房,床单、被套、病号服、白大褂等委托第三方正规单位清洗。本环评报告不包含辐射设备相关内容,有关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另行委托相应单位编制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总投资约2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3万元。

/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好本项目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确保本项目“三废”达标排放。

1.废气:统筹考虑加强废气防治工作,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站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检验室废气、汽车尾气、煎药废气、楼栋消毒废气和10%福尔马林中性固定液产生的甲醛废气等。项目供热采用空气能+太阳能,不涉及锅炉,无锅炉废气产生。项目应根据各类废气特点,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等相关标准限值。

2.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污水、废气喷淋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食堂废水等。废水纳管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嘉兴港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等标准相关限值。

3.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

4.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废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7420247115个工作日公告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对象: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3-85588120  传真:0573-85533529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雅山西路520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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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乍浦分院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04 09:37:10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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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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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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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乍浦分院项目

嘉兴市嘉兴港区市场路南侧、规划陈山路东侧,规划黄山路西侧,横山泾河道北侧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为新建项目,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乍浦分院位于嘉兴市嘉兴港区市场路南侧、规划陈山路东侧,规划黄山路西侧,横山泾河道北侧,总建筑面积约24225m2,设计总床位数99张。设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含生化、免疫、血常规、CRP、尿干化、尿分析、血凝、血流变、白带常规、大便常规,其余委外检验)、医学影像科(含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本项目设有食堂,不设发热门诊等传染病科室,不设洗衣房,床单、被套、病号服、白大褂等委托第三方正规单位清洗。本环评报告不包含辐射设备相关内容,有关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另行委托相应单位编制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总投资约2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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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好本项目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确保本项目“三废”达标排放。

1.废气:统筹考虑加强废气防治工作,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站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检验室废气、汽车尾气、煎药废气、楼栋消毒废气和10%福尔马林中性固定液产生的甲醛废气等。项目供热采用空气能+太阳能,不涉及锅炉,无锅炉废气产生。项目应根据各类废气特点,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等相关标准限值。

2.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污水、废气喷淋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食堂废水等。废水纳管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嘉兴港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等标准相关限值。

3.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

4.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废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7420247115个工作日公告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对象: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3-85588120  传真:0573-85533529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雅山西路520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