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57号)相关要求,在前期认真排摸并核实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经我大队审定,并报嘉兴市消防救援局备案,确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兴乍浦销售分公司等14家单位为2025年度嘉兴港区火灾高危单位(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5年度嘉兴港区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嘉兴港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15日
附件
2025年度嘉兴港区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 | 类型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乍浦销售分公司 | 设计总储量大于3000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设计总储量大于5万立方米的可燃气体储罐、区;设计总储量大于5000立方米的《规范》规定的甲、乙类液体储罐、区,设计总储量大于1万立方米的《规范》规定的丙类液体储罐、区;单罐设计储量大于10万立方米或者设计总储量大于30万立方米的石油库;年生产能力大于100万吨的炼油厂。 |
2 | 浙江信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3 | 泰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 |
4 | 浙江东恒石化销售储运有限公司 | |
5 | 上海石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分公司 | |
6 | 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 |
7 | 三江化工有限公司 | |
8 | 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9 |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10 | 浙江新汇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
11 | 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12 | 嘉兴石化有限公司 | |
13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 |
14 | 浙江华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