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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典型案例(1月)
发布日期:2025-01-20 14:39 信息来源:党群工作部 浏览次数:

市场监管分局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累计出动行政人员87人次,责令港区全部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两个规定,商户整改率100%,超标电动车淘汰率100%,依法对港区2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经销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现将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相关案例公示如下:

典型案例:非法改装电池引发火灾,1人判三年六个月,1人判三年。

某市一房屋发生火灾,出现人员伤亡。事发后,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部门展开火灾事故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民房内电动摩托车锂电池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此电动自行车原装铅酸电池,后被改装为锂电池,导致电池仓失去自身密闭功能,使得锂电池内部故障起火。根据调查结果,该起火灾为犯罪嫌疑人刘某、周某非法改装电动车电池引发,符合失火案追诉标准。

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失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周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请牢记七个“严禁”: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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