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区“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一)
发布日期:2025-10-22 16:41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分局 浏览次数:

嘉兴港区“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一)

  

港区现有“三小”主体107家,业态呈现“布局散、规模小、数量多”特点。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市场监管分局坚持“专业监管+社会协管”互补模式,着力破解基层监管“最后一公里”梗阻,通过构建“监管+协管”多元共治体系,常态化开展指导服务、监督检查与综合评估,推动治理效能持续提升。截至目前,已办结案件14件,移送卫生健康部门案件6件,移送公安案件1件。

一是分类精准指导,压实主体责任链条。针对不同业态特点,采取差异化指导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地。对小药店、小医疗诊所,以集中培训强化规范意识。组织33家机构、60余名负责人召开2专项行政指导会,通报前期暗访中发现的“处方药销售不规范”等6类共性问题,解读法规要点,明确“三个必须”:必须建立进货查验全程记录制度,必须落实药械储存温湿度管控,必须定期开展过期药械清理。对小美容机构,以“一对一”上门指导消除盲区。对74家生活美容机构(无医美资质)逐家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化妆品索证索票、保质期管理等情况,同步发放《治理宣贯书》74份。

二是聚焦案件查办,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始终把案件查办作为专项治理的“利剑”,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市场监管总局今年3月5日印发的《关于发布伐地那非丙氧基羟乙基替代物执法检验方法的通知》,迅速部署排查,立案调查一起“销售非法添加伐地那非杂质31食品”案,该案当事人在嘉兴港区某小区通过直播销售固体饮料,经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检测,当事人销售的固体饮料中被检测出含有伐地那非丙氧基羟乙基替代物这一新型添加物质。经初步调查,该案涉及一条非法产业链条,该链条同时涉嫌传销和生产销售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食品两种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已移公安部门

三是深化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将日常指导服务、检查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为基石,推动“三小整治”要求落地生根。组织“安全用药进社区”活动5场,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推动形成“主体自律、群众监督、监管发力”的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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