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百特维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申报的城市大型户外广告2025乍02002号,经审查符合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02-21 14:33
信息来源:综合执法分局 浏览次数:
广告类别: 墙体灯箱广告
广告数量:1块
广告尺寸:高8.0米*宽5.4米,厚0.2米,设施上缘距地面总高度15.1米,面积43.2平方米
详细地址:乍浦镇天妃路500号南墙
有效期限:2025年02月20日 至 2027年02月19日止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