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克明面业锅炉房项目 | 嘉兴港区嘉兴综保区嘉腾路东侧、综创路南侧、兴业路西侧、大桥港北侧 | 浙江克明面业有限公司 | 本项目属于技改性质,新增1台5t/h天然气锅炉及软水制备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为厂区内对供热存在特殊需求的冷冻面、挂面等生产线设备供热。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 | / |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好本项目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确保本项目“三废”达标排放。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等标准相关限值。 2.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排污管道须采用架空明管或明沟明管等形式。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等。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依托企业现有废水处理设施采取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等标准相关限值。 3.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对象: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3-85588120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雅山西路520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