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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诚望置业有限公司申报的城市大型户外广告2025乍02005号,经审查符合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05-09 09:37 信息来源:综合执法分局 浏览次数:

广告类别: 墙体灯箱广告

广告数量:1块

广告尺寸:高8.0米*宽10.8米,厚0.2米,设施上缘距地面总高度15.1米,面积86.4平方米

详细地址:乍浦镇天妃路500号东墙

有效期限:2025年05月08日 至 2027年05月07日止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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