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年)068号
发布日期:2025-07-10 09:20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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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中因保管不善,将0004317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公告,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王卫中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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