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嘉兴港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5-07-21 16:59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分局 浏览次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以数字赋能深化全链条闭环监管,创新分级分类精准防控机制,拓宽社会共治渠道,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

一、构建多方协同责任体系

1.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持续优化责任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机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落实网格职责清单和网格员事务清单,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推动包保督导工作落地落细。

2.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完善食药安委工作规则,充分发挥食药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开展风险调度会商,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贮存监管机制、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食品安全寄递和配送监管协调机制、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合力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分领域分层级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覆盖培训,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列入“双随机”监管事项,督促企业实现食品“两员”动态全覆盖,有效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实施“两品一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规定,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侧”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推动企业关键人员能力水平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双提升。

二、完善全链条监管体系

4.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实施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全覆盖,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实施科学用药增效行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优化轻中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防控措施。

5.构建数字化追溯网络。抓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使用相关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法开展入场查验和抽样检验,进一步扩大追溯重点主体和重点品种范围,“双重点”上链率达到95%以上,获证主体激活率达到60%以上。引导扩大“浙食链”使用范围,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溯源机制。

6.加强食品贮存安全监管。加强对从事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原料等贮存主体的监督检查,规范贮存经营行为。

7.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落实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运输电子联单管理要求,加强交付、装卸、运输管理和运输工具日常管理,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压实各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污染变质风险。

8.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防范利用寄递渠道寄递假冒伪劣食品。加大对寄递环节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的核查处置力度,依法打击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9.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差异化监管,综合运用体系检查、飞行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多种监管手段,加快形成精准化、高效化、智慧化的食品安全监管检查体系。拓展农安信用在监督抽检、金融补贴等方面应用场景,推动农安信用监管扩面提质。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合规咨询服务。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领域分类分级监管机制,有效融合企业信用管理与监督等级管理,完善评价体系,强化结果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10.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深化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监测哨点网络和哨点风险分类分级处置机制,加强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全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1件/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度提升至2批次/千人,重点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市场监管环节食品抽检量不少于300批次。对国家集采新中选药品开展全覆盖检查和全覆盖抽检,省级药品抽检任务完成100%,市级药品抽检不少于25批次,国家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99.5%。

三、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1.严控农兽药残留问题。巩固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整治成效,严抓重点风险品种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持续推进“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生鲜门店纳管率达到95%以上。

12.抓好群腐集中整治(校园餐整治),开展民生实事项目,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薄弱环节的监管。做好省政府民生实事,提档升级中小学校食堂1家,实现中小学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达到65%以上,新增“阳光配送”企业1家。

13.规范网络销售食品经营秩序。督促第三方平台及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打造“网监+抽检”模式,对网络交易异常行为、交易投诉量等主体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督导跨境电商平台和进口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安全监管。

14.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利用政企数据交换机制,及时完成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入网商户信息的实时比对、校验、交互,厘清入网商户底数。加强入网商户线下检查和线上“阳光厨房”巡查,严厉查处后厨脏乱差现象和鼠患等有害生物问题。开展“幽灵外卖”、“一店多开”、取餐地址与证照地址不一致等情形的专项治理,探索具有辨识度的治理新模式。

15.抓好群腐集中整治(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集市食品安全。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展销会、庙会等有举办方的集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举办方履行事先备案、审核审查和经营管理等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假冒、侵权、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违法情形。重点抽检农村地区量大面广、质量安全问题相对集中的散装食品、糕点、酱腌菜、酒类、调味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食品。

16.强化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围绕肉制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肉制品生产、经营环节排查整治。督促肉制品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自查制度。加强对肉制品企业及其外租厂房、仓库等场所的检查,持续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问题线索全链打击、形成闭环。

17.推进餐饮场所标准化。开展小餐饮“净厨”行动,严查无证及超范围经营,重点整治后厨环境脏乱差问题,打造“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人员净、食材净”“五净”后厨。持续加强对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助供餐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清证行动”,引导无证无照食堂通过改造提升依法许可或登记,进一步优化养老助餐体系建设。

18.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深入开展“铁拳”“亮剑”“昆仑”“绿剑”“药剑”“国门守护”系列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大惩处力度。依法落实食品禁业人员、失信人员限制措施。做好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健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推动食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9.建设“食安共富幸福村”。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推进重点食品业态高质量发展,打造“千万工程”标志性成果,赋能乡村振兴发展。全建设不少于1个“食安共富幸福村”。

20.推进“浙产好食品”产业提升。实施“浙产好食品”产业提升行动,新增实施“5S”现场管理食品小作坊1家。组织参加“浙好土特产”推选、省农博会金奖产品遴选等活动,持续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继续做好做实“浙江好粮油”品牌。

、打造多元化共治格局

21.创新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协会作用,深化食责险惠民改革,健全企业“吹哨人”制度,畅通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检测机构和公众积极提供违法行为线索。

22.深化科普宣传教育。持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械化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实施“食安科普达人计划”,打响“百姓点检”活动品牌。深入打造“浙里食安”和“浙药科普”品牌,持续推进科学用药“百千万”培训行动,加大标准解释、宣贯和培训力度。

23.推行反食品浪费行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反食品浪费标准推广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4.健全舆情应对体系。健全完善舆情监测和应对体系,强化风险分析研判,建立舆情通报机制,及时有效做好舆情回应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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