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浙江松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金属复合材料扩建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4 12:08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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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松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金属复合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港)建〔20256

2025724

见附件

 

期为2025724202584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嘉环(港)建〔2025〕6号关于浙江松发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金属复合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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