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嘉兴港区市场路(乍王公路~龙王路)道路新建工程 | 嘉兴港区市场路(西起龙王路,东至乍王公路) | 嘉兴港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本项目属于新建性质,嘉兴港区市场路(乍王公路~龙王路)道路新建工程西起龙王路,东至乍王公路,属于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约670米,红线宽28米,设计车速40km/h。道路沿线跨越姚家浜河流,工程新建桥涵一座,采用三孔布置。工程新增用地面积18600m2,临时占地约为300m2。工程总投资4185.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5万元。 | / |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好本项目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确保本项目“三废”达标排放。 |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沥青烟气、交通标线施工油漆废气、清淤恶臭、汽车尾气等,施工期应采取洒水、喷淋、遮盖等防尘措施,避免淤泥长时间堆积,对暂存淤泥覆盖防渗膜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施工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尾气。采用道路绿化、加强清扫维护和管养等措施减少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泥浆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泥浆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清运不外排。施工方应做好物料管理,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工作,避免污染水体。桥涵工程实施后不会对所在河道水文情势产生太大影响,桥涵侧墙可能导致河水流速稍微加快从而加大对河岸的冲刷,运营单位应加强对河床的维护减少不利影响。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车辆的作业噪声。通过设置围挡、有需要时设置临时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合理规划高噪声设备布置、优化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其处置方式为:工程渣土、沉淀池污泥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漆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5.生态影响:施工及道路占地会破坏地表植被,施工和运营期交通运输会对周边动物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应加强施工管理、及时做好植被保护及恢复,减小对陆生生态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日(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对象: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3-85588120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雅山西路520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