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十五五”期间初始排污权核定等工作的通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就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一、项目名称: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项目
二、采购内容:对嘉兴港区内现有工业排污单位进行“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提供合理、准确的核定结果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为收取“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依据,协助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缴。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梳理确定纳入本次初始排污权核定企业名单;资料收集,现场核查;根据技术规范开展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工作;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形成嘉兴港区“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
三、采购方式及最高限价: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采购,最高限价12万元。技术服务方须在2026年8月底前完成排污权核定工作。
四、技术服务方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技术服务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拥有专业的生态环境技术服务团队;
5.2021年以来参加过浙江省内政府采购排污权核定相关业务,并提供证明文件(如合同复印件等);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有关要求:
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技术服务单位于2025年9月5日前根据要求递交密封的报价及证明文件至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地址,报价单见附件,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3-85581786/17858304116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雅山西路520号
附件:项目报价单.doc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