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港区〔2025〕 57号关于废止嘉港区〔2018〕25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3 16:28
信息来源: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乍浦镇,港区各部门、单位:
经管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兴港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购房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嘉港区〔2018〕25号)。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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