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嘉化能源至海港集团内河码头32%碱液管线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性质,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于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港口物流区新建一条32%碱液输送管道,于架空管廊中铺设,总长度约2.54km。管线自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罐区经园区工业管廊、安通管廊和嘉港石化管廊,到达内河码头内部管廊,输送量为1万~1.2万吨/月。项目总工期约3个月。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 | / |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好本项目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确保本项目“三废”达标排放。 |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废气等。施工期拟采取施工场地洒水、控制车辆速度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焊接烟尘、燃油废气的产生点分散,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清管废水、试压废水,均依托嘉化能源厂区脂肪醇厂区污水站(“隔油+气浮+厌氧+好氧”工艺)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等标准相关限值。 3.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对象: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岗
联系电话:0573-85588120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雅山西路520号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