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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区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实操、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4 16:18 信息来源: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根据《2023年上半年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区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审查、实操考试、面试考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进入面试人员和参加实操考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地点: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要求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等)。

2.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3.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人员回避关系报告表》(详见附件2)于资格复审当天交招聘单位工作人员。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或实操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录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实操考试有关事项

(一)报到时间:2023年3月2日上午8:20前,迟到不得参加实操考试。

(二)地点:港服集团公司拖轮驾驶室(平湖市乍浦镇沪杭路351号)

三、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定于2023年3月4日在港区举行,面试报到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便于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考生。

附件:1.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docx

             2.人员回避关系报告表.xls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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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区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实操、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24 16:18:37

信息来源: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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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上半年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区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审查、实操考试、面试考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进入面试人员和参加实操考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地点: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要求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等)。

2.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3.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人员回避关系报告表》(详见附件2)于资格复审当天交招聘单位工作人员。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或实操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录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实操考试有关事项

(一)报到时间:2023年3月2日上午8:20前,迟到不得参加实操考试。

(二)地点:港服集团公司拖轮驾驶室(平湖市乍浦镇沪杭路351号)

三、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定于2023年3月4日在港区举行,面试报到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便于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考生。

附件:1.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docx

             2.人员回避关系报告表.xls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